部门概况
部门概况

教务处是在院长和主管副院长领导下,负责全校全日制本、专科宏观教学管理及教育教学研究等工作的职能部门,下设教学研究科、教务科、实践教学科、教材科。主要职责有:

1.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高等教育和高等学校的法律、法规、方针、政策,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、决定,贯彻执行全校教学管理的决策和教学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。

2.组织制定学校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,制定学校的基本教学文件,建立教学管理制度体系,负责全校教学工作的宏观调控与整体性管理。

3.根据学校的办学目标,遵循教育教学规律,制定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规划,提出学校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,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;组织新增专业的申报工作。

4.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,组织制定(修订)和审核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指导制定和审核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。

5.负责日常教学运行的管理,编制学年、学期教学执行计划,编制校历,编排课程表,合理安排教学任务,科学规范组织教学,监督各专业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的执行,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确保各项教学任务顺利完成。

6.负责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申报、审核和检查工作,推进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;负责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,组织教学改革项目立项、教研成果和优秀教学成果的申报和评奖工作,开展全校性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学习研讨和经验交流活动,推进教研成果向教学成果的转化,深化教学改革;负责制定教材建设规划,组织教材选用审核、教材评价和优秀教材的评选工作。

7.制定并组织实施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,不断完善教学质量标准体系;制定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,组织开展常规教学质量考核和教学评价工作,配合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监控各类教学活动及各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。

8.负责校内实验室、实训室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规划建设工作;负责全校实验、实习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等实践教学的组织、协调和管理;协调各学院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大学生学科竞赛、创新创业活动、课外科技活动等。

9.负责学校全日制本、专科(高职)学生的考试管理工作,组织安排各类考试的考务工作,组织检查考试情况。

10.负责学校全日制本、专科(高职)在校学生的学籍管理以及毕业资格审核工作,核发本、专科学历证书及本科生学士学位证书。

11.负责全校教师业务档案的规范管理和指导检查工作,组织完成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和上报工作。

12.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、协调,及时完成各项统计报表和资料的上报及有关文件材料的收集、接转、保管、整理归档工作。

13.负责提报、组织教学工作例会,申请、筹备、组织全校教学工作会议。

14.承担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、学位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
15.负责全校语言文字工作。

16.负责编制教学专项经费预算,管理各项教学专项经费的使用。

17.负责组织本处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,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,提高工作效率与教学管理水平。

18.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,组织年终考核与总结工作。

19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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